戴春光
对于法比亚诺那个手球接力进球,科特迪瓦人很生气,但最生气的是老马。因为人们在评论这个进球时,用了老马“上帝之手”这个商标。
在老马看来,法比亚诺的进球根本算不上“上帝之手”。首先,它不是用手打进的,而是借助了手和手臂的空中接力,最后用脚完成致命一击;其次,上帝之手只能有一个,而法比亚诺让上帝伸了两次手,那是施展的千手观音之术;第三是“上帝之手”是隐形的,老马的那个手球进球,在慢镜头中都很难界定,而法比亚诺的那个进球在慢镜中原形毕露。
没有技术含量,连套牌都算不上,老马认为把法比亚诺的那个进球划归到“上帝之手”名下,是对自己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品牌的亵渎。在小组出线后的闲暇之际,老马得赶快上报国际足联,抢注“上帝之手”商标,别让那些鱼龙混杂的手球都贴牌“上帝之手”扬名立万。
“上帝之手”正面临着越来越狭小的发展空间,自从老马发明这个品牌后,国际足联就督促裁判严厉打击。如果有一天国际足联真下了狠心,引进高科技的鹰眼回放,“上帝之手”将会绝迹世界杯江湖。
时不我待,老马得赶紧行动,否则“上帝之手”这个商标将一名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