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是一项既涉及到伦理道德、同时又可能牵扯到商业交易的行为。所以对待代孕的问题上,各个国家存在着迥异的态度,并且为此制定了不同的法律规定。
比如,在澳大利亚就规定,提供基因的妇女并不被视为孩子的合法母亲,即便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孩子出生后对于监护权进行转让,这样的条款也无法在法律上得到支持。以色列则规定,即便在将孩子送走之后,“代孕妈妈”仍然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反悔,重新要回对于孩子的监护权。在俄罗斯也存在着类似的规定,如果“代孕妈妈”在孩子出生后不愿意将其送走,那么客户一方无权获得孩子的监护权。
而在英国,在理论上承认代孕行为的合法性,但这建立在自愿、无偿的基础上。如果在代孕过程中涉及到金钱往来,那么将遭到法律上的禁止,包括那些专门为代孕双方牵线搭桥的商业中介行为,同样会在英国遭到禁止。
美国的情况要更为复杂一些,虽然早在1981年就通过了承认代孕合法性的法案,但还是有多个州并不认可代孕这种行为。而在承认代孕合法化的得克萨斯州、佛罗里达州等地区,目前还在尝试对于代孕行为进行专门的管理。
在各个主要国家之中,印度对于代孕行为的规定显得最为宽松。他们非但承认代孕的合法性,而且还在2002年通过了一项法案,允许商业代孕行为的存在。所以在政策推动之下,代孕在印度已经发展成了一项年产值接近3亿英镑的产业,很多外国人都会专门前往印度寻求代孕。针对这种情况,印度政府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要求这些外国人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来让政府确信他们有能力在孩子出生之后将其带回到自己的国家。
上海市正成律师事务所
方正宇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