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麦卡
苏亚雷斯是否需要为自己的手球被送上道德法庭?答案是否定的。
苏亚雷斯违反了规则不假,但事实却是他依然处在规则范畴之内。因为“遵循规则”本身对球员行为的约束就已经包含了“不犯规”和“犯规后受相应处罚”两部分。由此,相对公平在犯规情况下仍能得以实现。
也正因此,苏亚雷斯的手球和亨利保送法国进世界杯的那个手球不可同日可语,其巨大差别不仅在于导致的结果悬殊——乌拉圭40年来首进四强,而法国则遭遇空前耻辱——更在于裁判判罚结果的悬殊。苏亚雷斯获得的是合乎规则的公正裁决,红牌加点球;亨利则逃过了判罚。这才是评判手球犯规公义与否唯一的界定标准——合乎规则,无关道德。
现代竞技体育与现代社会的运行有着某种一致性。两者所诉求的善的底线,不外乎两点:遵循规则,并在此基础上改善规则。像朝鲜队员在世界杯上的干净作风(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在此不做探讨)固然值得嘉许,但我们无需就此而将善的标准抬高——在已有相对合理的规则可循的前提下,逼人向善也是一种恶。
苏亚雷斯的行为,固然和“至善”搭不上边,但他至少恪守底线,并且付出了相应的代价——即便这代价因为特殊的时间节点而变得过轻,但仍处于规则边界之内。
一个完美的制度应该是让人心生向善和向上力量的制度;一个好的制度应该是让人少违规的制度;而一个正常合格的制度,应该是让人违规后至少得到相应惩戒的制度。和同样在世界杯上手球的肯佩斯、帕柳卡一样,苏亚雷斯所处的正是一个合格的制度。既然已经有明确条文可以“判决”他们,又何需道德法庭多此一举?
那么,球场上到底需要道德律令吗?需要。因为如果人人都踩着规则的底线行事,那么必然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从长远来看,这将对足球运动的形象造成损害。但是,谋求道德的提升,并不是推出几个道德楷模或者拎出几个道德罪犯就可以实现的。道德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约束,而这种约束却可以借由外部规则的变更,通过逐渐内化的形式来实现。
比如FIFA已经意识到假摔泛滥的根源在于犯规频繁、尺度日增,因此想通过说教来杜绝假摔,还不如直接从规则入手,加重对铲抢等危险动作的判罚尺度。
这个惊心动魄的夜晚,其实还有最讽刺的一点。很多人热衷探讨苏亚雷斯的体育道德问题时,不但未曾留意“遵循规则”本身已经包含“违反规则并受到相应惩罚”这一层含义,更不曾注意到,就在手球发生前几小时进行的巴西荷兰之战中,发生了多少莫可名状的怪相,及其背后暗涌的各大利益集团之间博弈的重重谍影。
规则陷入争议,潜规则却被忽视;个人过错被放大,可能的集团罪行却乏人质疑。这倒是印证了一句老话,“窃钩者诛,窃国者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