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晚获悉,在争夺2002年世界杯足球赛电视转播权“战役”中,来自中国香港、新加坡的竞争对手已经被中央电视台挤出跑道。央视有关人士透露,按照正常程序,央视已经就2002年世界杯中国电视转播事宜,与世界杯全球电视转播权所有者德国基尔希集团展开谈判。目前,双方还在为价钱以及价钱之外的因素较劲。
日前有消息称,中央电视台没有得到明年世界杯足球赛全部赛事的电视转播权。央视在前几天没有取得韩日世界杯抽签仪式转播权(这是一项与世界杯赛事转播捆绑在一起的转播权),显示央视至今没有正式拿到电视转播权。球迷担心,如果没有条件去现场,明年还能通过电视转播欣赏世界杯的精彩赛事吗?央视体育中心主任马国力称尚未接到任何有关买断世界杯转播权的公告,央视目前仍在就转播权问题与有关方面进行磋商,“并一定会全力争取让球迷们第一时间通过电视转播欣赏到明年世界杯的精彩赛事”。
关于世界杯中国电视转播一事,有一南方媒体最早宣称,一家中国香港机构马上就要获得2002年世界杯在中国的电视转播权,准备雇佣相关电视分销机构向电视台兜售。据国内某专业体育媒体说,2002年和2006年两届世界杯全球电视转播权所有者、德国的基尔希(KIRCH)公司把转播权的推广事宜全部委托它的全资子公司RISMA公司向全球销售。央视曾向该公司报出两届世界杯转播权共1200多万美元的价码。在商谈过程中,中国香港卫视参与竞争,并开出2002年一届世界杯1200万美元的高价。
对此,马国力在接受电话采访时,用一种不把竞争对手放在眼里的口吻说,对转播权旁落一事毫不知情,央视迄今也没有接到任何关于有中国香港机构取得2002世界杯转播权的公告。目前,央视正与RISMA公司就转播权问题进行磋商,他说:“央视一定会全力争取,让球迷们欣赏到世界杯赛事的直播。……我已经经历过多次这样的谈判了,目前事情的进展尽在掌握之中。”
马国力的话有他的道理。据广告界人士推算,中央电视台凭借转播2002年世界杯比赛,大约可获得不少于3亿人民币的广告收入,按照这个推算,中央电视台拿出2500万美元的报价仍可获得1亿赚头。所以对于竞争者出1200万美元的报价,央视仍保持很大的竞争优势。
但话又说回来,央视电视转播几乎是所有体育赛事市场开发的关键,所以,迄今为止,央视何曾拿出过那么多的钱来购买一项赛事的转播权?现在,香港卫视、新加坡ISPN体育频道已经退出竞争,但是转播权所有者德国基尔希公司目前还没有表示出降价的态度。因此,央视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本报记者陈江
(新闻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