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大连籍球员王锋在他的11:2时尚吧中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要向法院起诉中国足协。 王锋去年曾效力于四川绵阳队,但由于参加了绵阳与五牛那场比分极不正常的比赛,最终他也受牵连遭到足协重罚。受罚后王锋不能注册不能转会,面临着无球可踢的局面。无奈之下,他只好在家乡大连开起了酒吧,而酒吧名字就叫11:2。在那场导致他受罚的比赛中,五牛和绵阳最终打出了11:2的比分。 今天下午王锋向记者宣布,经过前后半年多时间的考虑和核实,他终于决定通过法律的途径来为自己讨个说法,并希望以此来弥补个人的损失。王锋坦言自己绝没有打假球。他说,像我这样刚到绵阳的球员,人生地不熟,怎么会和假球联系在一起呢?打个比方,就是我想踢假球都不会有人带我。更何况,我是一名上进的球员,在场上我兢兢业业,五牛队后卫李红军被罚下就是因为我的突破造成的。 王锋说,如果我再停赛下去的话,我的运动生涯很可能就此断送。所以我必须通过正常渠道来解决这个问题。中国足协的一纸罚单,我就没了球踢。我本人在精神上和经济上的损失很大,我希望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 王锋的代理律师纳建宏则发表声明说,中国足协的处理决定以取消注册资格和转会资格的手段,侵犯了王锋依照宪法规定所享有的劳动的基本权利,并造成了具体的损害后果,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恶责任。为了维护王锋的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诉讼请求包括:第一,撤消处理决定中对王锋的处罚;第二,判令中国足协赔偿王锋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纳建宏称,代理本案的法律依据是,首先,该处理决定应当接受司法审查,其次,处理本案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宪法》、《劳动法》、《体育法》。球员作为中国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应当依照宪法享有劳动的权利,而该处理决定在实质上侵犯了公民的劳动权,也侵犯了公民的生存权。(水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