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男篮甲A联赛CBA的推广权之争迟迟未见分晓,各媒体和广大球迷也给予了极大关注。日前,《青年体育》的一篇文章似乎在对两家主要竞争对手中体产业和羊城报业进行熟胜熟劣的比较。对于其中有些观点,笔者不敢苟同,特在此与原文记者商榷。 第一、此次竞标CBA推广权的羊城晚报集团体育推广公司注册资金只有500万人民币,虽然TOM.COM占其70%的股份,但是TOM的钱不等于该推广公司的钱,况且现在TOM正在与羊城报业集团体育推广公司的另一个主要股东--IMG,就TOM单方面毁约赞助足球甲A联赛一事打官司。内部尚在纠缠不清,又怎么敢说,两个股东愿意再共斥巨资投入新项目呢?所谓"财力雄厚"一条并禁不住推敲。 第二、原文记者以羊城报业曾经推广过排球、羽毛球等联赛作为他们有能力推广CBA联赛的佐证,似乎也是站不住脚的。羊城报业的确做过一些比赛的推广工作,但结果又如何呢:排球联赛,众所周知现场冷清、电视收视率很低,各媒体关注程度不高,从联赛发展的角度者未成见效; 乒乓球联赛,平稳进行没有明显提升; 羽毛球联赛:2001赛季丢了冠名赞助商,失去了500万元的冠名赞助费。联赛的正常健康发展,不知用什么来做物质保障; 棒球联赛:据悉大部份对于小球管理中心的承诺都未兑现,而公众对于棒球联赛也是知者寥寥。而且羊城报业更是没有成功运作篮球比赛的经验。虽然运作了一系列赛事,但因涉及面广、专业性并不是很强,并不能保障可以运作好篮球联赛。 至于第三点,羊城报业拥有自己的新闻传播网络,有着联赛推广中不可缺的媒体力量,笔者基本表示认同,但是还要提醒大家的是,媒体是为赛事服务的,如果以媒体机构作为推广商,会不会变成赛事为媒体、为制造新闻而服务,从而根本上改变了联赛的发展方向。 此外原文中还提到羊城报业拉近夏松及星际公司作为合作方,以加强运作的专业性。但是很多业外人士并不知道,夏松和他的星际公司,除了作为王治郅转会NBA的经纪人一事外,并没有做过任何篮球赛事,如果认为仅是去美国学习过、考察过篮球,就算是对篮球理解深,就能办好我们自己的联赛,是不是太天真了。 反观另一大承办热门中体产业公司,在整个过程中,反映出认真、严肃的态度和厚积而薄发的特质。作为中体产业主要从事赛事推广的子公司--中体经纪管理公司成功运作过,如"2001年LG杯亚洲职业篮球超级联赛"、"中美篮球对抗赛"、"NBPA全国青少年篮球夏令营"、中美俄"三国女篮邀请赛"许多篮球联赛事和活动,并有握有中国国家男子篮球队的商务代理权,是名副其实的篮球专业公司。并且从今年年初开始就对联赛市场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和论证,公司有关领导还于2月份NBA全明星周末期间赴美考察NBA联赛的运作模式,与NBA及一些俱乐部的官员探讨合作事宜。此外,为了加强运作专业性和公司的国际化程度,经过慎重比较,中体经纪公司选择了世界体育集团(WSG)及其子公司亚篮联推广公司(ABPC)作为合作方,共同对项目进行准备。当对推广权的竞争进入到白热化阶段后,中体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以总公司自身而不再是子公司中体经纪公司作为竞争主体。一方面,中体产业,唯一的体育总局直属上市企业,奥运板块龙头股的背景自然可以打消人们对于推广公司资金实力的顾虑;另一方面,还可以更好的发挥中体产业的集团化运作优势,其旗下的中体影视(中体传播网)、中体广告、中体旅游可协同作战,增强推广能力。最后,3500万元的报价,也显示出公司格守公平、公正的商业准则的做事态度。 不知原文作者是否真正了解两家公司的情况,而进行客观地对比评价。那些文章中出现的"近水楼台"、"中国篮协的这个近亲"、"最好不要跟自家人做买卖"的这些提法,不知是想暗指什么。如果说不能和"自家人"做生意,那么总局组建中体产业简直就是一个误会,根本没有意义了。 中体产业公司领导不止一次的提出,公司运作赛事不仅仅是把它当作是生意,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在做一项事业。正因为我们是体育总局的下属公司,才有比其他公司对体育的更多责任,也才更多一份执着。 无庸讳言,对于CBA推广权的争夺自然少不了巨大的商业利益作为驱动,但同样是为了商业利润,作法也会由所不同。对于早在去年就已应经提出要进行经营的战略性转型、回归体育本体产业的中体产业公司来说,短期的商业利益应该不会是他们的最终目标。就象社会经济中的任何一个主流行业都会有它自己的龙头企业,这个龙头企业可能是一个公司,也可能是几个公司的集合。刚刚起步的中国体育产业,需要也势必会出现自己的龙头企业。从发展的眼光看,这个龙头不应该是一个媒体机构,也不应该是象IMG这样的国外的体育推广机构。对于已经把"不仅仅是向体育索取、还要向体育给予"(中体产业领导语)作为主要经营理念的中体产业公司来说,承担起这个角色责无旁贷。 羊城报业体育推广公司的主要股东TOM.COM已经半路撤出了对中国足球甲A联赛的赞助,那么它会不会以同样的方式和它所要赞助的其它赛事再开一次这样的玩笑呢? 此次篮管中心对于推广权归属一事采取如此慎重的态度,不禁让人们联想到前段时间ISL公司倒闭一事给国际足联造成的巨大经济损失和尴尬局面,以及给主席布拉特等国际足联高级官员个人形象带来的不良影响。即便是商业化程度如此之高的足球,遇到这样的事件都要这般被动。试想一下,类似的变故如果发生在还非常脆弱的中国篮球的市场化进程上,后果将会是怎样。 CBA联赛,你真的要铤而走险吗? (搜狐体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