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载,国务院总理朱镕基近期对中国一些富豪逃避交纳个人所得税表示不满:“为什么越富的人越不交税呢?这是不正常的,都不交税,国家哪里有钱,怎么办事业呢?” 刘晓庆逃税案发被捕后,记者经深入调查,发现国内大多数俱乐部和球员都存在偷税现象,而且逃税手法花样百出。 虽然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名足球运动员因为涉嫌偷税漏税而“享受”刘晓庆那般的“待遇”,但鉴于中国职业足球运动员动辄过百万元甚至高达四五百万元的年收入早已是圈内外人尽皆知的事实,而到目前为止又未曾听说哪一家俱乐部或哪一名球员因此成为所在城市的“纳税大户”,因此,只要一提到时下的足球圈的收入问题,几乎每一个人都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他们肯定偷税漏税了! 因为球员是近几年职业化的直接受益者,因此,在很多人看来,球员理所当然是偷税漏税的主体。然而,面对这样的“指控”,球员们似乎也有自己的理由。一位甲A的中场主力球员在坦言自己每个赛季的收入可以达到150万元左右而自己到目前为止并未亲自到税务部门交纳过任何个人所得税的同时,便理直气壮地表示:“我个人没有亲自去交税,并不代表着我就没有交税,因为赛季初我和俱乐部洽谈合约的时候,双方便已经说好,我应得的所有收入都是税后收入,也就是说如果税务部门到税的话,只能说明是俱乐部没有按照规定为我纳税,如果一定要追究责任的话,那么这个责任也应该是在俱乐部一方,不能单纯因为我们拿到了可能比较高的收入,便认定我们偷税漏税了。” 与这位球员持相同观点的球员在目前的甲A、甲B球队中占据着绝大多数。一位北方某甲A球队的前锋甚至更为直白地表示:“其实国内大部分职业球队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偷税漏税问题,我们这些做球员的也基本上都是心中有数,但是,如果将话说得更白一些的话,便可以发现,如果不是俱乐部的老板有意识地偷税漏税,就算我们这些当球员的再挖空脑筋也是不可能骗税务部门的,因为我们的收入毕竟都是俱乐部发下来的,如果俱乐部做到了如实向税务部门申报的话,我们又如何能够偷税漏税?通常的情况是,由于目前能够维持一家甲级足球俱乐部运作的企业应该说在当地都还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因此即便是税务部门对于相关俱乐部的老板可能偷税漏税的事已经有所了解,但出于多方面的考虑,他们是不会轻易采取什么措施的。” 不过,针对球员们的这种观点和客观存在的这种现象,一位俱乐部的老总的说法是:“他们(球员)简直就是强词夺理。因为不论是基于怎样的情况或原因,只要球员自己具有积极纳税的意识,那么他还是可以将自己应该缴纳的税款主动地上效到税务部门的。”这位老总的话当然不会有错,但至少按照中国目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方式来看,通过俱乐部发至球员手中的钱正常来说还是应该由俱乐部统一代扣并代交才是。更何况,相当数量的俱乐部在其与球员签订的工作合同中都已经将缴纳个人所得税列入了合同内容之中。在笔者手头的一份运动员工作合同的第三条第2款中便有着这样的条文: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甲方有权从乙方的收入中代扣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根据这一条,其实已经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如果有一天球员偷税漏税的问题最终曝光了,那么从法律意义上来讲,责任应该主要在于俱乐部而非球员。当然,由于在中国球员的工作合同中通常并没有注明其工资、奖金究竟是税前还是税后,因此球员作为最终的是得益方,如果哪一天东窗事发的话,相信俱乐部的老板还是有办法让球员承担相应的责任至少是相应的经济损失的。值得一提的是,在与中国球员签约过程中采用“模糊概念”的俱乐部,在与外援签约时则要“正规”得多,在笔者手头的另一份某甲B俱乐部与一位外援的合同中,其在规定工资与奖金的第九条便如是明确写道--工资:从3月15税后工资为每月5000美金。由于在记者手头的这两份合同据称都是根据中国足协的范本而制定的,因此,可以想象,在中外球员合同上的区别对待,实际上已经为相关的俱乐部的偷税漏税埋下伏笔了,而既然是俱乐部早所“准备”,那么时下让人议论纷纷的球员偷税漏税问题,显然只能是由俱乐部承担相应的责任了。 圈内人惊爆内幕:小金库躲过税务官 在对中国足球圈的偷税漏税现象调查过程中,记者得到了一个令人异常尴尬的数据:绝大多数俱乐部都有意无意地将球员的工资视为“税后”工资,并按照合同上签订的数额在如数地发放着。记者所接触到的俱乐部只有一家在坚持着对球员的工资扣税,这家俱乐部便是广州足球俱乐部。当记者将这一信息告知广州足球俱乐部的副总经理刘孝五时,他第一时间的反应是:“怎么会这样呢?球员的工资作为球员收入的一项,缴纳个人所得税,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呀?!”在得知其他相当数量的俱乐部都是将球员的合同工资视为了税后工资之后,他则笑了:“看来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过,受损失的最终还是国家。” 刘孝五坦言,据他所知,目前足球圈偷税漏税的现象确实不仅存在,而且还相当的严重并普遍:“有利益便必然有人想方设法去争夺,足球圈的偷税漏税现象应该说也不是今天才有的了。据我所知,有相当一部分俱乐部便采用设立小金库的方式来逃避税务。” 刘孝五告诉记者:“小金库设立的方式可以说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说,很多俱乐部在引进外援时便有意识地对外报出了更高的价格,这样一笔数目可观的资金便可能屯积了下来,成为了小金库,而利用这样一笔钱发放奖金,便完全可以回避税收问题了。由于通过工资等途径偷税漏税的方式不仅数目很难大到哪里去,而且工商部门也很容易通过俱乐部的账面查出来,所以说这种方法已经基本上不会再有哪一家足球俱乐部采用了。至于说小金库,不仅数目可能更大,而且操作起来也应该会更容易,所以说,小金库应该才是目前足球俱乐部偷税漏税的源泉。”刘孝五还特别强调,小金库的设立不仅可以通过引进外援这种方式出现,而且可以通过俱乐部其他项目的支出体现出来,能够做手脚的地方很多。 圈内人惊爆内幕:偷税漏税五大招术 关于目前足坛偷税漏税现象,一位甲A俱乐部的老总笑着告诉记者:“参加中国足球甲级联赛的不队总共有25支之多,每年牵涉的和资金算起来甚至可能超过十亿元之巨,一旦偷税漏税起来,其手法又岂有可能只是小金库这么单纯的一种?俱乐部的老板们作为各行各业的成功人士,其动起税收的心思来又岂是外人轻易就可以看穿的?”这位老总向记者揭露了中国足坛目前除了小金库之外的另外五大偷税漏税招术。 第1招:政府撑腰,个人所得税征收固定数额 这是一种在政府行为左右之下直接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由于目前在我国从事足球俱乐部经营的企业基本都与当地政府的某种要求或者支持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因此,这部分企业在介入足球之初,便已经明确地与当地政府达成了某种协议,而以固定数额征收球员的个人所得税便可以说是其中的一项。在所有的偷税漏税招术中,这是“境界”最高的一种,也是对于俱乐部来说差不多最为“稳妥”的一种。 第2招:提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为月上入800元。如果用这个标准来征收球员个人所得税的话,那么球员应缴税款的数额势必相当之大。正是在这样一种情况之下,一家南方的俱乐部便与当地的税务部门达成了一项“协议”,将球员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提高到了4000元。 第3招:如实征收,按比例返还 这是俱乐部偷税漏税的招术中最能够体现皆大欢喜原则的一种。南方某沿海城市的一家企业便是在得到这样的承诺之后正式介入当地的一家甲B俱乐部的。这种球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说起来非常简单,该缴的税一概上缴,而工商部门在拿到对方所缴的税款后,又以支持当地足球事业或体育事业之类的名义,再将其中50%左右的款项返还给相应的俱乐部。这样,不仅俱乐部可以得到积极纳税企业的称号,而且相关的工商部门也可以得到积极支持当地体育事业的好名声。 第4招:球员自筹发票,绕过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顾名思义,就是个人在拿到自己所得之后所应该的一种税。如是,有些俱乐部便“曲线救国”,决定以允许球员自筹发票报销的方式来避开“个人所得”这个圈子,将俱乐部实际支付给个人的款项,转化为俱乐部消耗支付的一部分。一家俱乐部在去年便曾经给出过每名球员每月可以报销5000元的“报销额度”。采用这种方法来逃避应缴的个人所得税,被视为是一种“聪明”的避税方法。 第5招:顶风作案,强行偷税漏税 通过在合同中及财务账面上做手脚,是他们偷税漏税的又一招术。相对于其它招术来说,这一招无疑是最危险的,但由于目前经营足球俱乐部的企业基本上都是当地的一些重要企业,与各种部门难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即便是这种最强横无理的偷税漏税办法,在一定时间与空间范围内,应该说还是具有很大生存空间的。当然,伴随着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这最后一招应该说还是很快就会被“淘汰出局”的。(皖西子) 案例之一:合同泄露球员逃税窍门 案例之二:俱乐部帮助球员逃税 税法部门:弄不清他们的收入 说起俱乐部和球员逃税的问题,北京税务部门的一名官员表示,从程序上说,足球俱乐部的上税和娱乐业相一致,并不是税务部门的重点照顾对象,但是一些球员高收入后是否合法上税的问题也确实越来越引起关注,但是从现在掌握的情况来看,球员逃税现象肯定有,但是并不好查。 这名官员告诉记者,调查球员的真实收入是确定他是否逃税的关键,但是这势必又会和俱乐部扯上关系,从目前我国足球俱乐部的运作机制来看,确实存在很多可以合理避税的机会,这也是和现在俱乐部不职业、不规范以及有关法规不健全相联系的,“在法律上避税是合法的,只要做得好,这要拉避在原则上也是鼓励的,但问题是球员的收入有很多东西是不公开的、不透明的,单个协议上的数字,他确实是在合法上税,但是他究竟一个月、一年能拿多少钱,我想我们税务部门自己都还弄清楚。” 该官员进一步介绍说,开假发票(增值税发票)应该是球员乃至俱乐部逃税的一个主要方式,另外一个就是隐瞒收入,由于体育行业目前还不是纳税的重点区域,所以基本没有专门的调查以及审核。 “既然存在偷税漏税的可能或者已经成为了事实,那么我们肯定要采取一定的措施,现在我们考虑并酝酿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到俱乐部中去对球员以及俱乐部进行纳税的宣传,培养他们主动、积极纳税的竟识,增强纳税的氛围,同时我们也会请专业的公司对俱乐部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批,请这些专业的大公司的费用较高,但是就是为了得到一个真实准确的数字”,这名官员进而强调说,“根据以往的记录,像一个地方足球俱乐部所交纳的基本都是地税,本身找财务公司审计就不多,而就是找也是一些规模不大的公司,这些公司在原则性上会差很多,在一些问题上可以根据顾客的要求进行迁就,这样就容易出现舞弊现象。” “如果逃税现象非常普遍而且数目较大的话,这本身已经是一种犯法的行为,如果逃税二三十万已经够得上判1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足球运动员、教练员是属于高收入的阶层,将是我们今后重点监察的对象。”(郭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