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午11点,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最终作出了对北京国安队球员周宁的处罚决定:停赛至2002年底,罚款1万元。完全可以这样说,周宁遭此重罚,完全是咎由自取,一点儿都不冤,但回顾整个事件的过程,又不得不承认这是多种因素共同“合作”的结果。 上周日晚上四川大河队主场对北京国安队的比赛中,当出现导致周宁受罚的脏中指时,非常幸运的四川电视台敏锐地抓拍到这一动作,且非常清晰,导播更是及时地用慢镜头回放的形式连续播出了两遍。此战北京电视台也作了现场直播,清楚地见到这一动作时,北京电视台的解说员也表示了愤慨,并立即估计到这一动作很可能会招来中国足协的追加处罚。据了解,这场比赛的比赛监督在监督报道中对周宁的这一动作有所反映,估计电视镜头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毕竟确认无疑,没有任何含糊之处。 这场比赛的结果出人意料,以3比1领先的四川大河队在最后关头把几乎到嘴的“鸭子”放飞了,惋惜、愤懑之余,面对送上门来的“猛料”,当地媒体自然不会放过,而且明摆着是理直气壮的。因而尽管周宁在事发当晚就通过一家网站表达了歉意,从时间上来讲已经是相当及时了,但能够起到的作用已经不是他希望的那样。第二天,成都媒体几乎以口诛笔伐的方式对这一动作进行谴责,形成了一股强大的舆论压力。 据悉,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有关人士在比赛结束后的次日就研究追加处罚事宜,有一种意见是停赛6场、罚款1万元,哪知这一决议被提前泄密。但引起的后果估计连当事人周宁也想不到:非常迅速,得知这一消息的媒体(尤其是成都媒体)马上予以抨击,一家报纸的标题甚至是“‘竖中指’只值一万块?” 在高规格的全国体工会刚开过,反黑尚未结束,通过世界杯赛后的反思,对球员高收入的情况下训练水平、道德建设等人们颇有微辞的大背景下,种种因素综合在一起,使得中国足协必须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格外认真、慎重,于是有了昨天上午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紧急磋商,并马上通过其官方网站宣布处罚决定的下文。 也许可以说这回周宁是撞到了“枪口”上,但如此撞法,看来并不是偶然的。(京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