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B联赛中总会有些让人大开眼界的纪录诞生。当年二度入主松日的维尔纳仅仅指挥了一场比赛就再度下课,如今廖萨带舜天只打了两轮联赛便遭解雇,这放到哪国去都是稀罕事了吧。
霍顿在被浦东解雇之后说,现在中国的俱乐部都是在玩钱,没有谁真正尊重足球。想来他说得没错,因为仅仅两场比赛的成绩便更换主教练,谈得上尊重什么足球规律?
球队成绩不好,换帅也许是全球通用的最常规处理办法,这点上中国俱乐部绝非另类。但至少你要给外籍教练足够的时间,来让他发挥才能,改造一支球队吧。如果说你希望一个初来乍到的外籍教练马上能给球队带来好的成绩,甚至连球员谁是谁都不知道,那么把宝押在这个外籍主教练身上,和把希望寄托在一个供奉在神龛上的佛像有什么区别?反正都是运气而已。
如果曼联队的弗格森被中国的俱乐部聘用,那么他无论如何不可能成功。因为当初他在刚刚带教曼联队的时候,连败3场,一个赛季下来勉强保级,那是曼联队历史上的最低潮。如果是在中国,他早就被解雇了,怎么会有在曼联队执教13年,建立起一个强大的球星培养体系,把一批他亲自关怀下成长的年轻球员组成一个紧密的战斗集体,一步步把他们带上欧洲足坛巅峰的经历?
“4个月时间你能做什么?”记得霍顿当初愤懑地说。“一年时间你又能做什么?”对一个教练员来说,有一定的时间给他实现自己的阶段性计划,这是起码的工作条件。而如果连这起码的工作条件都得不到保证,你凭什么指望人家能把真才实学施展出来?
当然了,对霍顿、维尔纳和廖萨这样中途被解职的外教来说,他们其实是做了一笔很划算的买卖,在很短的时间内,拿到了薪金和合同违约赔偿金,如果计算这个阶段内单位时间的收益,他们可能是世界上最高薪的教练员了。但对于一个尽心尽力想要成事而非“败事”的教练员来说,这笔钱收购的是他们的尊严,是他们的名声受到蹂躏、足球智慧受到凌辱的代价,每一个人都不愿意做出这样的交易的。
有些俱乐部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和外教签约都是以几轮联赛为期。甚至有的俱乐部在和国内的领队或助理教练签定合约时,写明如果外教在几轮后下课,由领队或助教接任主教练,由此“远见”,更暴露出俱乐部的极度近视。
说他们是玩钱也好,玩人也好,归根到底,就是不像正儿八经搞足球。这样下去,也许有一天所有即将来到中国的外教们都会从其朋友处得到忠告――中国足坛不是个干事的地方……反正来去了也成不了事,不如去了就瞎弄,两轮下课,捞笔钱回家,就当暑期打个短工吧。
那肯定将是世界上身价最高的打工仔。(廖珂景)
(搜狐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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