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多个人大代表团就司法介入打击“黑哨”提出议案或质询案。代表们反“黑哨”的主攻方向已由单纯的“炮轰”、“揭盖子”,转向坚持体制解决的路子上来。 黄德明:填补法制空白“围剿黑哨”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电白汉山锁业公司总经理黄德明领衔提交了准备已久的议案————《立即出台司法解释,依法严厉打击体育运动中严重危害公众利益的犯罪行为》,议案共有36名广东代表联名。 议案说,表面上,“黑哨”只影响比赛结果,实际上却严重损害公众利益。广大球迷在普遍收入不高的情况下,花了不少钱看球,但“黑哨”却使他们的精神和物质权益受到双重损害。“黑哨”是不折不扣的腐败现象,破坏了公平竞争的体育精神,中国足协应依照行业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议案还认为,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贪污受贿的主体主要指国家工作人员,但对公共体育活动的工作人员———裁判是否属于此类,界定不明。因此,议案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立即出台司法解释,将体育运动中从事能够影响公众利益的工作主体,界定为“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从而修补法律漏洞,有力打击收受贿赂而严重损害公众利益的犯罪行为。 黄德明还特别指出《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一个“不足之处”,报告称,高检和有关部门为预防职务犯罪,已在金融证券、国企、海关等八个行业和领域开展系统预防。 目前体育领域的腐败相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高检应将体育领域也纳入重点预防之列。 毛昭晰:为北京奥运会“清场” 在大会收到的反“黑哨”议案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浙江代表毛昭晰领衔提出的议案也许是规格最高的。议案附议栏中汇集了北京、浙江、广东、澳门等21个省、市、自治区、特区的汉、满、蒙古等6个民族的42名代表签名,其中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13名,大学校长4名。 该议案说,据《参考消息》报道,“黑哨”事件影响恶劣,甚至已波及国外。“黑哨”事件已拖了很长时间,群众意见很大,再不处理,会影响中国体育运动在国际上的形象。为了2008年奥运会在北京顺利召开,依法严处“黑哨”事件是奥运诸多准备工作中必办之事,是为国际盛会“清场”。否则中国体育何以取信于世界。我们要让全世界知道:中国的裁判是公正的,体育“黑哨”在中国没有立足之地,中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是健康的。 陈继来:我对解决“黑哨”充满信心 昨日,记者还了解到吉林等代表团也有代表提出打击“黑哨”的类似议案。全国人大代表、浙江举重队教练兼裁判陈继来领衔联合46名代表提出的《呼吁司法介入足坛扫黑打假斗争的议案》郑重提出:“由于司法迟迟不能介入,使一些收黑钱的裁判和中间人、俱乐部有足够的时间订立攻守同盟。由于法制法律不健全,这些犯罪群体成为钻空子的特权人。议案吁请国家司法部门尽早介入,割除这个附在中国体育身上的毒瘤。”昨日,陈继来透露:监察部门非常重视打击“黑哨”,司法介入也已启动。他说他对打击“黑哨”充满信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