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马健状告奥神案的双方当事人来到朝阳区法院,向法院递交证据,双方也对证据进行了交换。法院在如何搜集证据方面对双方作了指导。据北京奥神俱乐部代理律师黄文俊律师说,这只是法院开庭的一个准备阶段,具体哪天开庭还说不清楚。昨天,双方还就此案交换了意见,由于彼此意见分歧较大,法院很有可能要开庭。 马健因与北京奥神职业篮球俱乐部和北京东景投资管理公司的纠纷一直难以参加正式比赛。2001年12月12日,他以姓名权受到侵害为由,一纸诉状将北京奥神职业篮球俱乐部和北京东景投资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索赔人民币30万元。庭前举证是法院为开庭作准备,马健的“名分”确定将为时不远。(赵中鹏) (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