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的德国世界杯期间,我曾以“电视时代的足球裁判”为题,给香港《大公报》写过一篇文章,今日旧题再写,当然是缘于在本届南非世界杯看球时有了新的感受。
随着夺标大热门之一的西班牙队爆冷以1球小负瑞士,南非世界杯小组赛的第一轮宣告结束。16场比赛48名裁判登场亮相,总的来看表现不错,但严重影响到比赛结果的错判和漏判也时有发生。
一是阿根廷首场与尼日利亚比赛时的制胜一球(也是全场比赛的唯一进球),被国际足联认定犯规在先。
二是尽管国际足联还没吱声,但通过电视回放,我们也可以认定,斯洛伐克攻破新西兰队球门的那一球,是越位在先。这一场比赛的最后结果是1比1 。
两天前,我在一篇文章里写道:“我们可以容忍裁判的错判和漏判,只要不是出自道德层面的原因。”不容忍又怎么办?古语有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但事实是“人虽圣贤,也会有过。”绿茵场上的错判、漏判是经常发生的事,不足为奇。但让人感到别扭的是,为什么对那些很快就能确认,且严重影响比赛结果的错判、漏判,就不能来个有错必改呢?
在没有电视直播的前电视时代,足球裁判的工作状况,可以用如下的话语来概括:错判肯定会有,是非无法说清。面对这样的现实,主张比赛结果不能更改是对的。
电视时代的情况则相反。十几、乃至几十部摄像机的镜头,从不同的位置、不同的角度紧盯着那块儿不大的绿茵场,球员、裁判的一举一动,都被记录得清清楚楚;一旦发生了进球、严重犯规、以及其他什么观众感兴趣的事,球场里的大屏幕,还有千家万户的电视机荧屏上,立即就会出现从不同角度拍摄下来的那个场面的慢动作回放……科学技术发展到这个份儿上,发生在绿茵场上的大事、小事,还有哪一件说不清呢?有了如此确凿的证据支持,在赛后对那种严重影响比赛结果的错判、漏判进行纠正,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
问题的关键在于观念的改变。要知道,习惯是一种巨大的惰性;面对错误的判罚不能改变的现实,也许有人会说:“这是规则,历来如此……”但人类社会的进步,正是在对大大小小“历来如此”的不断突破过程中实现,绿茵场上的规则,好像也应该顺应这样的潮流,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