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足球俱乐部与《足球》报一案在2月14日以庭外和解的方式结束后两个月,事件终于有了突破性发展。《足球》在昨天出版的报纸头版右下角登出了“致歉信”,承认该报于2000年3月27日在第一版所刊登的《深圳六名球员嫖娼被捉》一文有关内容不实,并对给深圳市足球俱乐部和球员带来的名誉损害,“向俱乐部和球员表示道歉”。据来自法院的消息称,由于《足球》的道歉,深圳足球俱乐部方面也作出了让步,已经放弃了原来要求九百七十多万元的赔偿,而所有诉讼费用将由《足球》报负责。 据记者了解,经过双方激烈的讨价还价,包括有关上级部门的调解。事件才总算以大家退一步的方式解决——《足球》报不再坚持法庭上所说的报道“只针对球员”的说法,对深圳足球俱乐部作出了道歉。虽然在赔偿问题上深圳方面作了一些让步,不过深圳足球俱乐部在最看重的“公开道歉”这一条上已经获得了满足,表面上成了赢家。 深圳足球俱乐部的代理律师赵旭东今天刚刚从外地回到深圳,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围绕最初提出的三点要求,深足与《足球》报其实早在本月中旬就的确达成了一个和解方案,双方目前还有一些具体问题需要解决。赵旭东律师说,这个案子最终双方达到了和解,从专业的角度来说,是在法院主持下的一种结案方式,可见法院在调解过程中是作了大量工作的。对这个结果,深足方面感到满意,因为我们要求对方做的都在最终双方达成的协议中实现了,就是让被告停止侵权,以适当的方式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但赵旭东始终不肯承认平安已经放弃索赔,只是说这是内部问题,不便透露。(木村)
(搜狐体育)
|